一季度商洛市场经营主体增速居全省首位

2025-04-03 07:59:50
来源:商洛之窗 - 商洛日报

本报讯 (通讯员 龙卫志)今年以来,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发力,以“着力打造投资营商环境最优区”为抓手,持续释放政策效应,推出惠企举措,助企纾困,激发市场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,推进市场经营主体不断攀升增速。截至3月24日,新登记市场经营主体4709户,增速11.61%,累计市场经营主体达15.84万户,同比增长5.75%,增速居全省首位。  建立健全公平审查机制,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。我市积极落实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,清除政策壁垒,压实审查主体责任,严格审查标准,切实做到应审尽审。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专项行动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截至目前,全市审查政策措施751件,发出整改建议书16份,清理规范性文件55件,确保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平等使用市场要素,公平参与市场竞争,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。  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不断做优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化营商环境。深入推进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和“证照联办”改革,细化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21条,将市场监管领域涉及12类34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“证照联办”一件事办理,有力破解了准入不准营的瓶颈;持续深化企业迁移登记、个转企、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,落实“容缺受理”“免申即办”“证照联办”“证照注销一件事”等微改革,不断提升市场准入退出全生命周期的便利度。持续落实企业开办“一个工作日”办结制度、外资企业“4个小时”内拿照机制;持续推进食品经营连锁企业便利化、规范化准入举措,连锁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、变更、延续等事项时,简化申请材料、免于现场核查、快速审批。推行小复方保健食品备案和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;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、跨行业、跨领域应用,实现数据共享,提升办事的便捷度和审批服务效能。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,扩大对外开放,使外资企业同等享受国民待遇,吸引外资在商投资,一季度办理外资企业3家。  持续开展质量强市建设,不断提升利企便民监管服务能力。我市出台了全省首个《支持医药高质量发展事项措施》,从提前介入、加强技术支持和服务、推动产业升级、知识产权保护与品牌创建、资金支持等十个细微方面,列出具体帮扶举措,助力我市医药产业发展壮大;深入实施“1025”示范工程,扎实开展质量强企强链强县三年行动,培育质量强企领军企业10家、食用菌和生物医药强链2条,首发西部唯一《商洛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价值(VEP)评估技术规范》等市级标准5项;与西安、天水、运城等地跨地域签订《关中平原城市群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协作协议》,商标有效量、新获授权商标专利量分别增长9.18%和48.52%;“商洛核桃”走出国门,获得欧盟和俄罗斯商标注册,“镇安象园茶”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,区域品牌价值不断提升。  不断创新监管方式,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我市持续深耕《商洛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“免罚轻罚”“认错认罚从宽”实施办法》,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坚持服务型执法理念,使行政执法既不失“力度”,又有“温度”。严守“三品一特”安全底线,夯实“两个同责”,将“四大安全”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研究、同部署、同考核,为依法监管注入强大动力。持续推进跨部门综合“双随机”监管,将多部门的监管事项纳入一次联合检查之中,实现“进一次门,查多项事,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”。聚焦医疗、教育、物业服务等群众身边“关键小事”,开展乱收费等专项“铁拳”行动,查办各类案件220起,罚款113万元。及时出台了《商洛市不正当牟利性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》,便于甄别不正当牟利投诉,节约行政资源,加快12315投诉热线和12345市民热线的处置能力,一季度受理投诉举报2165件,结案1916件,办结率88.5%,有力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;加强与法院、检察院协同联动,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,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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